From: Classical Chinese
本事經卷第七
三法品第三之二
(131)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「苾芻當知!諸有智者,應以三種不堅之法貿易三堅。
云何為三?
一者應以不堅之財貿易堅財。
二者應以不堅之身貿易堅身。
三者應以不堅之命貿易堅命。
「云何應以不堅之財貿易堅財?
謂有淨信諸善男子或善女人,如法精勤,勞役手足,竭力流汗,所獲珍財,應自供身、奉上父母,賑給妻子、奴婢、僕使、朋友、眷屬,晝夜集會,歡娛受樂。
而遇沙門或婆羅門——具淨尸羅,成調善法,勤修梵行,除去憍逸,忍辱、柔和,履正直路,棄諸邪道,趣涅槃城——以淨信心歡喜恭敬,如應如時,持用布施,遠求無上安樂涅槃,或希當來人天樂果,是名應以不堅之財貿易堅財。
「云何應以不堅之身貿易堅身?
謂有淨信諸善男子或善女人,成就正見,能離殺生,究竟圓滿無犯清淨。
離不與取,究竟圓滿無犯清淨。
離欲邪行,究竟圓滿無犯清淨。
離虛誑語,究竟圓滿無犯清淨。
離飲諸酒生放逸處,究竟圓滿無犯清淨。
如是等類,是名應以不堅之身貿易堅身。
「云何應以不堅之命貿易堅命?
謂我法中諸聖弟子,如實了知是為苦諦。
如實了知是苦集諦。
如實了知是苦滅諦。
如實了知是能趣向苦滅道諦。
是名應以不堅之命貿易堅命。
「如是名為諸有智者,應以三種不堅之法貿易三堅。」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「如世有智人,
以賤而貿貴,
正見者亦爾,
以不堅易堅。
知此財、身、命,
不淨不堅牢,
求清淨堅牢,
世出世間樂。
天上財、身、命,
是世淨堅牢,
證常樂涅槃,
是真淨堅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