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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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經卷第六

三法品第三之一

(123)
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
「苾芻當知!諸有苾芻成就三分,應知是人於淨尸羅已得圓滿、於究竟位已得圓滿、於修梵行已得圓滿,已能窮至梵行後邊。

云何為三?

謂有苾芻,成就無學戒、定、慧蘊,是名苾芻成就三分,應知是人於淨尸羅已得圓滿、於究竟位已得圓滿、於修梵行已得圓滿,已能窮至梵行後邊。

「若諸苾芻,於淨尸羅已得圓滿、於究竟位已得圓滿、於修梵行已得圓滿,已能窮至梵行後邊。

應知是人必不樂居村城聚落、房舍臥具,亦不樂與諸苾芻眾、苾芻尼眾、鄔波索迦、鄔波斯迦、勤策男等,同一園林喧雜而住。

應知是人成就第一寂靜心法,獨守空閑,依四依住,離諸垢穢,內守真實,棄捨所求,無染、分別,不為世法之所塗染。

「譬如世間嗢鉢羅花、拘牟陀花、鉢特摩花、奔陀利花,依水而生、依水而長,雖從水出而不為水之所染著。

是人亦爾,依世間生、依世間長,雖現世間,而不為諸世法所染。」
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
「無學三分成,

尸羅究竟位,

修梵行圓滿,

至梵行後邊。

如是苾芻眾,

得最上瑜伽,

永盡諸苦邊,

證無上安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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