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本事經卷第六
三法品第三之一
(123)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「苾芻當知!諸有苾芻成就三分,應知是人於淨尸羅已得圓滿、於究竟位已得圓滿、於修梵行已得圓滿,已能窮至梵行後邊。
云何為三?
謂有苾芻,成就無學戒、定、慧蘊,是名苾芻成就三分,應知是人於淨尸羅已得圓滿、於究竟位已得圓滿、於修梵行已得圓滿,已能窮至梵行後邊。
「若諸苾芻,於淨尸羅已得圓滿、於究竟位已得圓滿、於修梵行已得圓滿,已能窮至梵行後邊。
應知是人必不樂居村城聚落、房舍臥具,亦不樂與諸苾芻眾、苾芻尼眾、鄔波索迦、鄔波斯迦、勤策男等,同一園林喧雜而住。
應知是人成就第一寂靜心法,獨守空閑,依四依住,離諸垢穢,內守真實,棄捨所求,無染、分別,不為世法之所塗染。
「譬如世間嗢鉢羅花、拘牟陀花、鉢特摩花、奔陀利花,依水而生、依水而長,雖從水出而不為水之所染著。
是人亦爾,依世間生、依世間長,雖現世間,而不為諸世法所染。」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「無學三分成,
尸羅究竟位,
修梵行圓滿,
至梵行後邊。
如是苾芻眾,
得最上瑜伽,
永盡諸苦邊,
證無上安樂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