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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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經卷第四

二法品第二之二

(98)
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
「苾芻當知!世有二種補特伽羅,應深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,親近而住。

云何為二?

所謂父、母。

若諸有情於其父母,深心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,生無量福。

諸有智人咸共稱歎,聲譽普聞,處眾無畏,後不焦惱,無悔命終。

身壞死後昇諸善趣,生於天中。

「何緣有情應於父母深心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?

父母於子有深重恩,所謂產生,慈心乳哺、洗拭將養令其長大。

供給種種資身眾具,教示世間所有儀式。

心常欲令離苦得樂,曾無暫捨,如影隨形。

「是故父母,應深敬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。

若諸有情,敬愛父母親近而住。

父母於其深心慈愍,除無益事,授有益事。

制止眾惡,勸修眾善。

為其娉娶貞良妻室,有時賜與珍寶財穀。

世間天人咸共稱歎,恭敬供養,親近加護,令無衰惱。

是故有情於其父母應深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。」
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
「諸有樂福人,

應尊重父母,

禮拜修供養,

敬愛親近居。

世間聰慧人,

恭敬於父母,

恒時修供養,

常生歡喜心。

父母於世間,

恩深重難報,

除無益制惡,

授利勸修善,

與妻室資財,

慈心常覆護,

是故修供養,

無量福聚生,

現得勝名聞,

咸供養恭敬,

死生天善趣,

受妙樂無窮。

欲得生天人,

受五欲妙樂,

猶如天帝釋,

當供養父母。」

重攝前經嗢柁南曰:

善、尋、輪、戒、學、

無明慧、斷除、

苦、毀謗、報恩、

無欺誑、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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