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本事經卷第四
二法品第二之二
(98)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「苾芻當知!世有二種補特伽羅,應深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,親近而住。
云何為二?
所謂父、母。
若諸有情於其父母,深心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,生無量福。
諸有智人咸共稱歎,聲譽普聞,處眾無畏,後不焦惱,無悔命終。
身壞死後昇諸善趣,生於天中。
「何緣有情應於父母深心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?
父母於子有深重恩,所謂產生,慈心乳哺、洗拭將養令其長大。
供給種種資身眾具,教示世間所有儀式。
心常欲令離苦得樂,曾無暫捨,如影隨形。
「是故父母,應深敬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。
若諸有情,敬愛父母親近而住。
父母於其深心慈愍,除無益事,授有益事。
制止眾惡,勸修眾善。
為其娉娶貞良妻室,有時賜與珍寶財穀。
世間天人咸共稱歎,恭敬供養,親近加護,令無衰惱。
是故有情於其父母應深尊重、禮拜、供養,以敬愛心親近而住。」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「諸有樂福人,
應尊重父母,
禮拜修供養,
敬愛親近居。
世間聰慧人,
恭敬於父母,
恒時修供養,
常生歡喜心。
父母於世間,
恩深重難報,
除無益制惡,
授利勸修善,
與妻室資財,
慈心常覆護,
是故修供養,
無量福聚生,
現得勝名聞,
咸供養恭敬,
死生天善趣,
受妙樂無窮。
欲得生天人,
受五欲妙樂,
猶如天帝釋,
當供養父母。」
重攝前經嗢柁南曰:
善、尋、輪、戒、學、
無明慧、斷除、
苦、毀謗、報恩、
無欺誑、父母。
本事經卷第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