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
PreviousNext

本事經卷第四

二法品第二之二

(85)
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
「苾芻當知!諸出家者,略有二種所應作事。

若能正作,得所未得、觸所未觸、證所未證,能超愁歎、能滅憂苦、能觸如理、能得甘露、能證涅槃。

云何為二?

一者靜慮;二者聽說。

「云何靜慮?

謂諸苾芻遠離諸欲、惡不善法,有尋有伺,離生喜樂,具足安住最初靜慮。

尋伺靜息,內淨一趣,無尋無伺,定生喜樂,具足安住第二靜慮。

離喜、住捨,正念、正知,身受快樂。

眾聖所說,有捨、有念,安住快樂,具足安住第三靜慮。

斷苦、斷樂,先滅憂喜。

不苦、不樂,捨念清淨,具足安住第四靜慮。

「云何聽說?

謂諸苾芻於佛所說,初、中、後善,文義巧妙,純滿清白梵行之法,所謂契經、應頌、記別、伽他、自說、本事、本生及與方廣、未曾有法,於如是法,受誦聽習令其通利,宣暢解釋,是名聽說。

「如是名為諸出家者,略有二種所應作事。

若能正作,得所未得、觸所未觸、證所未證,能超愁歎、能滅憂苦、能觸如理、能得甘露、能證涅槃。」
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
「出家有二種,

正所應作事,

謂靜慮、聽說,

速證於涅槃。

靜慮慧為因,

慧必由靜慮,

有靜慮有慧,

速證於涅槃。

百千瘂羊僧,

無慧修靜慮,

設經百千歲,

無一得涅槃。

勤修智慧人,

樂聽法說法,

歛念須臾頃,

能速證涅槃。」
PreviousNex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