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本事經卷第三
二法品第二之一
(78)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「苾芻當知!一切如來、應、正等覺,所說法門略有二種。
云何為二?
一者於惡應正了知;
二者於惡應深厭背。
一切如來、應、正等覺,略說如是二種法門。
「所以者何?
諸修行者,於諸惡法應正了知。
既於惡法正了知已,便能厭背。
既厭背已,便能離欲。
既離欲已,便得解脫。
得解脫已,便自了知:
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。』
如是行者,永斷諸愛及眾結縛,無倒現觀,正盡苦邊。」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「當知諸如來,
應正等覺者,
哀愍眾生故,
說二種法門。
於眾惡正知,
及厭背離欲,
心解脫自在,
正盡眾苦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