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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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經卷第三

二法品第二之一

(73)
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
「苾芻當知!有二妙智,應修令生。

能得未得、能觸未觸、能證未證,能超愁歎、能滅憂苦、能會正理、能獲甘露、能證涅槃。

云何為二?

一者法智;

二者類智。

「法智生時,便能無倒,遍知有為。

於有為法既遍知已,便能令彼感後有因,不得生起增長廣大。

「類智生時,便能如實斷滅無明。

滅無明故,便無戲論。

無戲論故,便無尋伺。

無尋伺故,便無樂欲。

無樂欲故,便無愛憎。

無愛憎故,便無慳嫉。

無慳嫉故,便無種種執持刀杖違害鬪諍、互相罵辱、不真實語、相離間語、諸雜穢語及餘無量惡不善法。

無彼諸惡不善法故,感後有業,便不增長。

感後有業不增長故,諸業滅盡。

業滅盡故,眾苦滅盡。

苦滅盡故,生死路絕。

此路絕已,便自了知:

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。』

「如是名為有二妙智,應修令生。

能得未得、能觸未觸、能證未證,能超愁歎、能滅憂苦、能會正理、能獲甘露、能證涅槃。」
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
「有二種妙智,

應修習令生,

能得未得等,

謂法智、類智。

若法智生時,

遍知有為法,

便能令後有,

因不生不增。

若類智生時,

無明便斷滅,

由此展轉法,

絕生死輪迴。

自知我生盡,

及梵行已立,

所作皆已辦,

更不受後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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