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lassical Chinese
本事經卷第三
二法品第二之一
(73)
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吾從世尊聞如是語:
「苾芻當知!有二妙智,應修令生。
能得未得、能觸未觸、能證未證,能超愁歎、能滅憂苦、能會正理、能獲甘露、能證涅槃。
云何為二?
一者法智;
二者類智。
「法智生時,便能無倒,遍知有為。
於有為法既遍知已,便能令彼感後有因,不得生起增長廣大。
「類智生時,便能如實斷滅無明。
滅無明故,便無戲論。
無戲論故,便無尋伺。
無尋伺故,便無樂欲。
無樂欲故,便無愛憎。
無愛憎故,便無慳嫉。
無慳嫉故,便無種種執持刀杖違害鬪諍、互相罵辱、不真實語、相離間語、諸雜穢語及餘無量惡不善法。
無彼諸惡不善法故,感後有業,便不增長。
感後有業不增長故,諸業滅盡。
業滅盡故,眾苦滅盡。
苦滅盡故,生死路絕。
此路絕已,便自了知:
『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受後有。』
「如是名為有二妙智,應修令生。
能得未得、能觸未觸、能證未證,能超愁歎、能滅憂苦、能會正理、能獲甘露、能證涅槃。」
爾時,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:
「有二種妙智,
應修習令生,
能得未得等,
謂法智、類智。
若法智生時,
遍知有為法,
便能令後有,
因不生不增。
若類智生時,
無明便斷滅,
由此展轉法,
絕生死輪迴。
自知我生盡,
及梵行已立,
所作皆已辦,
更不受後有。」